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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3-18 15:55:40 点击量:
郓城县衙,始建于北宋,后经多次恢复和重修,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,。分别有大门、大堂、二堂、六房、过厅、牢狱等,共计房屋45间(牢房6+3+过厅3间+六房6间+大堂3间+二堂3间+县丞薯3间+主簿厅3间+快班3间+后宅居思堂3间+膳房3间+勤慎堂3间+清心堂3间=45间),是按照宋朝县衙的格局复原。整个县衙建筑、布局对称合理、紧凑、主次分明,高低错落,井然有序,浑然一体,具有我国北方古建筑的文化艺术风格。
建筑自南向北主要有:照壁、大门、仪门、过厅、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房、大堂、二堂及两厢、县丞署、主簿厅、皂壮快三班、后宅、勤慎堂、居思堂、膳房、清心堂和清心亭等。整个建筑群严格按照古代官衙建制而建。体现了古代地方衙署坐北朝南、左文右武、前衙后邸、监狱居南的传统礼制思想,是古代封建社会遗留下来历史标本。
县衙也是当时宋江做押司工作地点。据《郓城县志》记载,郓城古县衙坐北朝南,规模宏大,在县衙大门黑漆大匾上书的“郓城县衙”,显示出古代县级政权机构的威严。县衙是封建社会县级地方行政公署,同时县衙的楹联传承了古老的中华文明,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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